主要技术内容
4.1 种公猪
4.1.1 引种要求
4.1.1.1 种公猪来源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种猪场。
4.1.1.2 种公猪具有完整的性能测定记录、公猪体型外貌特征符合本品种要求,具有完整三代系谱信息。
4.1.4.3 饲养管理达到 NY/T 65-2004对种公猪的饲养要求。
4.1.1.4 种公猪非洲猪瘟、猪瘟、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口蹄疫以及布鲁氏菌病病毒抗原检测为阴性。
4.1.1.5 种公猪进群前经过至少45-60天的隔离观察期。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公猪站常温精液生产全过程质控的基本要求,描述了精液生产过程中各环节质控的关键点,提出了储存和运输的技术规范。
本文件可作为规模化公猪站常温精液的生产管理与保存运输的技术依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