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原料
4.1.1 原材料
牛肉300克,芫荽段150克。
4.1.2 调味料
白砂糖8克,生抽3克,陈醋45克, 辣鲜露3克,李锦记凉拌汁4克,芝麻油5克,自制辣椒油5克,
食用油1000克(耗油30克)。
4.1.3 料头
蒜苗片25克,蒜子10克,青尖椒角10克,红尖椒角10克,原条芫荽2棵。
4.2 要求
4.2.1 原材料、调味料、料头应分别符合 GB/T 317、GB 2707、GB 2719、GB 2721、GB 2762、GB 2763、
GB/T 8233、GB/T 18186、GB/T 30382、SB/T 10292、SB/T 11192 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2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2.3 选用新鲜牛肉。
4.2.4 注意操作卫生和原材料选用卫生。
6.制作工艺
6.1 调制陈醋香拌汁
料头、调味料调拌均匀,放置8小时后可使用。
6.2 刀工及预制加工
新鲜牛肉切成4厘米×3厘米的薄片,腌制好后封大豆油。
6.3 烹调
6.3.1 猛火阴油,将牛肉泡油至刚刚熟倒起控油。
6.3.2 将 100 克的调味料及腌制好的料头 30 克放于不锈钢盆内,加入 150 克芫荽段,把泡油刚刚熟的
牛肉放入盆内,均匀搅拌入味。再将成品连汁倒于盘内整理好即可。
8 质量要求
8.1 色泽
色泽绛红,颜色清爽光亮。
8.2 香味
浓浓的醋香味伴有牛肉鲜香味、蔬菜清香味。
8.3 口味
陈醋味清爽,味道香浓可口,沁人心扉。
8.4 质感
口感爽嫩软滑,质感绵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客家陈醋香菜拌牛肉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
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客家陈醋香菜拌牛肉。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