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Mini LED室内商用显示屏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分级。
本文件适用于供电电压为250V AC及以下的Mini LED商用显示屏产品的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者”产品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Mini LED商用显示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线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主要包括:
基线指标包括安全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谐波电流、无线电骚扰限值;
核心指标包括亮度均匀性、白场色品坐标偏差、基色主波长误差、亮度视角、色域覆盖率(BT.2020)、能源效率、换帧频率、视觉刷新频率、墨色一致性;核心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先进水平、平均水平、基准水平;
创新性指标为智能化水平,可划分成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两个等级,鼓励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增加与产品性能和消费者关注的相关创新性指标。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Mini LED室内商用显示屏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分级。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