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 基本要求
5.1 应建立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5.2 应成立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机构,该机构应由安全专家、技术专家及拆除施工方的相关人员组成。
5.3 从事化工装置拆除的施工企业应通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化工装置拆除施工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
5.4 应对待拆除的化工装置的施工作业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
5.5 应制定化工装置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拆除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的拆除施工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需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5.6 应对拆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5.7 应对化工装置拆除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5.8 应对待拆除的化工装置的残余介质进行排放、吹扫、置换、必要的隔离,对作业工艺条件进行确认,使其符合施工作业要求。
5.9 应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
5.10 应对化工装置拆除作业现场进行全程安全监护和定期、定人、定岗安全检查监督,并应建立日作业安全记录档案和每日安全例会制度。
5.11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救护设施,拆除施工应急预案中有要求时应配备救护人员。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装置拆除施工风险特征,基本要求,相关方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流程,装置的清洗、吹扫和置换,装置的安全隔离,拆除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拆除施工作业一般顺序,拆除施工作业实施工序,拆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拆除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以及拆除装置物料处置等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需要拆除且非爆破作业的过火化工装置,事故损毁化工装置,建成并已运行的废旧化工装置以及建成尚未运行需整体关停的化工装置、工厂、园区的安全管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