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总体要求
4.1 室内环境
4.1.1 低人流密度场所
指人流量较少的室内空间,通常人员分布相对稀疏,例如个人办公室、小型会议室、小型商店或小型展览场所等。主要关注基本的清洁、通风和舒适性;
4.1.2 中等人流密度场所
指人流量适中的室内空间,人员分布较为密集但不会过于拥挤,例如一般的办公区域、中型商店、学校教室、餐厅或咖啡厅等。在这类场所中,需要注意空气质量、卫生条件和人员舒适度,加强清洁、通风和空气循环等措施;
4.1.3 高人流密度场所
指人流量非常密集的室内空间,人员分布相对集中和拥挤,例如大型商场、体育馆、机场候机厅、地铁站、演唱会场馆等。在这类场所中,重点关注室内空气质量、卫生和疾病防控,需要采取严格的清洁消毒措施、有效的空气净化、合理的空间规划和人员流动管理,以确保人员健康和安全。
4.2 室内环境卫生
4.2.1 室内环境卫生是指通过有效的清洁、卫生和空气净化措施达到GB/T 18883的要求,维护室内空间的整洁、无有害菌和空气质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 清洁:指定期清除室内表面的污垢、灰尘和杂物,保持室内环境干净整洁,减少病菌和过敏原的滋生和传播;
—— 消毒:室内空间及其内部物品、表面进行杀菌处理,旨在降低或消除病原微生物数量,保障室内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 空气净化:指采用空气净化设备或其他技术,去除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如颗粒物、有害气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提高室内空气质量,减少呼吸道问题和过敏症状;
—— 维护:是指对室内空间及其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洁、保养和维修工作,旨在保持室内环境的整洁、舒适和功能性,延长室内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4.2.2 室内环境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及内容见附录A。
5 要求
5.1 原则要求
5.1.1 诚信原则
招投标各方应遵守诚信原则,确保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5.1.2 知情权原则
招标单位应向投标人充分披露招标文件和相关信息,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
5.1.3 平等原则
招标人应当一视同仁,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5.1.4 公开原则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与程序、评标结果等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5.2 投标人要求
5.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和行业协会颁布或确认的有关资质要求。
5.2.2 人员要求
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a) 投标团队的关键岗位人员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确保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学习能力;
b)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以证明其在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实力和经验积累;
c) 涉及特定工种或岗位的人员,如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需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上岗证书,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证率符合相关要求;
5.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室内环境卫生相关业务的丰富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规模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应提供过往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
5.2.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拖欠款项等不良行为记录。应提供相关的信誉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行业组织评价(科技创新证明、标准参编证明、“5A企业”、“诚信示范工程”)等。
5.2.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现场考察和资格预审,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相关工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提交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 招标投标程序
6.1 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
6.1.1 编制原则
6.1.1.1 招标文件应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合同条款等关键信息,确保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并准确理解招标要求。
6.1.1.2 招标文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含有倾向性、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
6.1.2 内容要求
6.1.2.1 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等必要内容。
6.1.2.2 技术规范及要求应明确项目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设备配置、材料选用等具体细节,以便投标人准确理解并编制投标文件。
6.1.2.3 投标文件格式应规范统一,明确投标文件的组成、排版、装订等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6.1.3 发布要求
6.1.3.1 招标文件应通过招标人指定的渠道进行公开发布,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及时获取。
6.1.3.2 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官方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
6.1.3.3 招标文件发布时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以便投标人准确了解和参与招标活动。
6.1.3.4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应确保招标文件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已发布的招标文件。
6.1.4 解释与修订补充
本章节中关于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要求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节进行修订和补充。
6.2 投标过程
6.2.1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充分理解招标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要求等关键信息,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6.2.1.2 投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内容,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6.2.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6.2.2 投标文件的提交
6.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应当拒收。
6.2.2.2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关键信息,以确保文件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6.2.2.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文件应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一致,并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可编辑性。
6.2.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2.3.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2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2.4.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缴纳对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证明其投标的诚意和履行能力。
6.2.4.2 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企业基本户缴纳至指定账户,并保留好相关缴纳凭证。
6.2.4.3 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2.5 投标人的保密义务
6.2.5.1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6.2.5.2 投标人应对其在投标过程中获知的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
6.3 评标和定标
6.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6.3.1.1 评标委员会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独立性的专家组成,确保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6.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评标职责,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6.3.1.3 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的听证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6.3.2 评标标准和程序
6.3.2.1 评标标准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因素,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6.3.2.2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标,包括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评分等环节。
6.3.2.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充分听取投标人的陈述和解释,确保对投标文件的全面、准确理解。
6.3.3 评标结果的确定
6.3.3.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投标人的排名和得分。
6.3.3.2 评标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了解评标结果。
6.3.3.3 如有异议或质疑,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处理并回应。
6.3.4 定标原则
6.3.4.1 定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定中标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6.3.4.2 在确定中标人时,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排名、得分、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因素,原则上应选择第一名的投标人。
6.3.4.3 如有多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或相近,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考察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履约能力等因素,以做出最终选择。
6.3.5 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6.3.5.1 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明确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等事项。
6.3.5.2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6.3.5.3 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未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次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7 禁止行为
下述行为被列为招投标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包括不限于:
—— 禁止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串通投标,包括但不限于事先商定投标价格、分配市场份额、轮流中标等,以排除或限制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 禁止哄标:投标人不得以哄抬价格、恶意压价或其他方式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抬高或降低投标价格、故意提交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投标方案等;
—— 禁止暗箱操作: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私下交易、利益输送、行贿受贿等;
—— 禁止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向评标专家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
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涉及招标投标行为各方依法追究必要责任及法律责任。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环境卫生行业招投标规则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要求、招标投标程序、禁止行为以及监督。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