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系统性地规定了储能系统设备在7至9度抗震设防烈度地区的抗震性能检测与评估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包括电池模组、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消防装置、储能变流器等关键设备,检测环境要求温度5℃至40℃,相对湿度不超过75%。
在检测设备方面,标准对振动台等试验设备提出了严格的容差要求,包括基准点控制信号容差±15%,检查点加速度在500 Hz及以下容差±25%,频率容差根据频段分别规定为±0.05 Hz至±0.5%不等。检测流程主要包括振动响应检查、抗震性能考核和震后检查三个步骤。振动响应检查采用白噪声激振法或正弦频率扫描法,频率范围1 Hz至35 Hz,旨在识别设备的固有频率、阻尼比和危险频率等动力特性参数。
抗震性能考核可采用单轴或多轴激励,试验波形推荐使用人工合成地震波或正弦共振拍波。对于正弦共振拍波,标准明确采用单轴五拍波,每拍5周,并给出了持续时间计算公式。输入加速度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方向系数、设备重要度系数、建筑物楼面加速度放大倍率及地面加速度。其中,水平方向输入加速度根据公式计算,垂直方向则取水平方向的一半。针对不同地震烈度,标准规定了相应的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例如8度设防烈度对应0.15g。
测点布置要求严谨,抗震性能考核时至少需在振动台台面、设备底部、重心和顶部布置4个加速度传感器,并在应力集中位置安装应变计。性能评估方面,标准规定了明确的合格判据:在7度考核后结构不得有变形和破坏;8度考核后主体结构需保持完整,允许轻微变形和连接部分轻微损伤;9度考核后主体结构允许部分变形和破坏,但设备不得倾倒。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现组件脱离、冒烟、起火或爆炸等严重失效现象。该规范通过量化指标与系统化测试流程,为储能设备在强震区域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了关键的技术保障。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锂离子电池为能量载体的储能系统用设备抗震性能的检测和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入抗地震设防烈度为7~9度地区,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用设备的抗震技术性能的考核和评估,其他类型的储能系统用设备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