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具有持续制热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持续制热功能的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的、额定制冷量14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由送风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移动式空调器;
——不能组成完整制冷系统的单独组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具有持续制热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持续制热功能的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的、额定制冷量14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由送风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移动式空调器;
——不能组成完整制冷系统的单独组件。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