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设计要求
一般规定
4.1.1 导管架设计应取得工程现场风能资源、海洋水文观测、工程地质勘察、海域规划、航道等资料。
4.1.2 导管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计划使用年限。
4.1.3 所有图纸、计算等均应使用同一种单位制。
4.1.4 导管架设计应明确导管架的用途,导管架的平面尺寸应由甲板上设备的布置确定,设备之间应留有必要的净空和间距。
4.1.5 导管架甲板高程应满足导管架的使用要求,导管架的最下层甲板高程应在极端环境条件时潮汐与波浪最不利组合情况下的最大波峰高程以上,并留有适当的间距,以保证最下层甲板的安全。此外,还应考虑导管架长期使用可能造成地基的沉降。
4.1.6 导管架设计应考虑人员上下和材料装卸,供应船的种类、尺度、停靠位置和系泊系统,甲板起重机的型式、能力、数量和位置。
4.1.7 导管架的登船梯子和通道口应满足人员的安全脱险要求。甲板及重要设备区应至少在两处设有梯子和通道口。简易导管架第二处可用软梯代替。
4.1.8 导管架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设计要求
4.2.1 导管架结构总体分析应建立一个与实际结构等效的计算模型,并应考虑结构与周围介质间的相互作用。
4.2.2 导管架应根据所选定的设计环境条件,对实际可能同时作用于导管架上的各种载荷,应按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情况进行组合分析,载荷计算方法可按照YS/T 4094执行。
4.2.3 导管架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应进行抗震计算,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以上时,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宜设置抗震构造措施。
4.2.4 导管架钢结构的构造应简单、受力合理、平滑过渡、减少应力集中。
4.2.5 导管架防腐系统应根据导管架的环境条件、结构部位、使用年限、施工和维护的可能以及技术经济效果等因素确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导管架的术语和定义、设计要求、材料要求、制造与安装、防腐施工、运输与安装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深不超过300米的固定式钢质导管架。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