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总体要求
4.1 设计原则
4.1.1 安全合理原则。治理措施不影响河道原有的行洪、排涝、供水、航运等功能。
4.1.2 生态优先原则。最大限度上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土地资源的占用,采用生态方式削减、拦截河道水体污染物,维持河道生态位,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4.1.3 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现状河道的形态、地形、水文等条件选择适宜的治理技术,植物物种的选择及配置宜以乡土种为主。
4.1.4 功能协调原则。河道治理需充分考虑河道的生态、环境、景观、娱乐、水利等功能,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管理,水岸共治。
4.1.5 经济可行原则。统筹前期建设与后期管护,尽可能降低前期建设成本和后期的养护费,实现河道治理生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
4.1.6 环境友好原则。河道治理中使用的材料、生物、工艺不产生二次污染,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对河道生态环境无破坏性。
4.2 设计目标
4.2.1 水质目标。改善河道水质,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或地方相关环境整治要求。
4.2.2 生态目标。满足河道的蓄水、行洪、航运、净化、景观等综合功能,稳定河岸带、提升生物多样性、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生态目标。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复合型污染河道治理与修复技术,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外源污染控制技术、河道底泥治理技术、水质提升技术、生态修复技术、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与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复合型污染河道治理与修复,其他污染河道治理与修复可参考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