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总体原则 2
4.1 中西医联合原则 2
4.2 闭环管理原则 2
4.3 安全合规原则 2
4.4 数字化协同原则 2
5 中西医联合防治筋骨慢痛的管理理念 2
6 专病门诊建设规范 3
6.1 功能定位 3
6.2 空间与设备配置 3
6.3 药物配置 4
6.4 人员配置 6
6.5 诊疗流程 7
6.6 质量控制 7
7 健康驿站建设规范 8
7.1 功能定位 8
7.2 空间与设备配置 8
7.3 药物配置 8
7.4 人员配置 9
7.5 服务规范 9
7.6 质量控制 10
8 一体化协同机制 10
8.1 信息共享 10
8.2 转诊流程 11
8.3 学习交流 11
8.4 联合宣教 12
9 实施与监督 12
9.1 实施步骤 12
9.2 监督机制 12
9.3 持续改进 12
10 附则 13
附录A(规范性) 设备配置清单(含数字化设备) 14
附录B(资料性) 药物配备清单 15
附录C(规范性) 转诊表格(数字化版) 18
参考文献 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西医联合防治筋骨慢痛专病门诊与健康驿站的建设要求和一体化协同机制。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含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建设筋骨慢痛专病门诊,以及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国医馆、社区药房(连锁药店、单体药房)新建或改造筋骨慢痛健康驿站,并规范上述两类机构
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的协同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 18 岁及以上筋骨慢痛患者(含老年人),涵盖骨关节炎、颈椎病、腰椎病、骨质疏松性
疼痛等疾病人群,不适用于儿童及急性创伤性疼痛(如骨折急性期)患者。
注:专病门诊独立于医疗机构内的普通骨科门诊、疼痛科门诊等相关科室,单独设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