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制冷机房:安装有制冷机组、水泵、冷却塔、管路及附件、电气与控制设备等,用于制备和输配空调冷媒的专用场所。
制冷机房系统能效系数:在认定周期内(通常为一个完整的供冷季),制冷机房制备的总冷量与其所消耗的总电量的比值。总电量包括制冷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等所有耗能设备的电量。
高效制冷机房:经由第三方机构认定的的其制冷机房系统能效系数(EERsys)达到T/CECS 1100规定的一星级、二星级或三星级水平的制冷机房。
认定周期:高效制冷机房认定的有效时间,自认定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效制冷机房认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认定条件与技术要求、认定程序与方法、认定结果与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由暖通空调制冷行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建设、改造或运行的各种类型水冷式制冷机房系统的自愿性认定。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