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基本要求:应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含有散装食品销售或相关制售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场所:应具有与经营潮州三宝(凉果)散装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3. 设施设备 :应配备下列与其经营的潮州三宝(凉果)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设施设备的配置与管理应符合GB 31621的规定。
4. 运营管理:采购依法取得许可资质的供货者生产经营的潮州三宝(凉果)食品,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采购散装食品所使用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经营者要按照食品保存条件要求进行储存,有温、湿度要求的应配备相应的贮存设备设施。
5. 购进的潮州三宝(凉果)产品必须符合GB 14884及有关产品明示标准的质量要求,同时还应符合T∕CZBXBZ 013的要求。经营者应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该批进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潮州三宝(凉果)散装销售的术语和定义、经营基础、运营管理、人员要求、卫生安全管理、投诉与监督、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和文件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以散装食品形式销售的潮州老香黄、潮州老药桔、潮州黄皮豉等凉果类蜜饯的经营活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