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评价原则
4.1 整体性
研学实践教育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其评价必须全面,要对研学实践教育的各方面做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价,不仅要评价研学实践教育的成果,还要评价研学实践教育的过程。
4.2 多主体性
研学实践教育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参与评价。评价的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研学导师、中小学校、研 学基(营)地、服务机构。
4.3 重实效性
注重研学实践教育实效,不能简单地依据研学课程的完成情况,不能简单定量评价,还要采取观察、体验、访谈等方式,定性评价学生素质,通过研学实践教育所达到的提升程度,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突出学生的获得感。
4.4 发展性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研学导师指导水平、服务机构以及研学基(营)地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提高研学实践的教育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评价主体
5.1 对学生的评价,研学基(营)地为主导,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参与。
5.2 对研学基(营)地的评价,学生为主导,中小学校、服务机构、家长参与。
5.3 对服务机构的评价,研学基(营)地和学生为主导,中小学校、家长参与。
6 评价流程与内容
6.1 对学生评价
6.1.1 预备评价
6.1.1.1 评价学生的生活准备情况,包含收拾好重要物品、准备好生活用品、携带好学习用具、准备好必备药品、告知好联系方式等。
6.1.1.2 评价学生的知识准备,包含了解目的地的知识、研学实践计划、研学相关知识等。
6.1.1.3 评价学生的安全准备情况,包含了解安全常识、记住重要联络方式、保管重要证件、保护重要财产等。
6.1.2 过程评价
6.1.2.1 评价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包含收获知识、探索发现、组织策划、沟通交流、表达倾听、观察欣赏等。
6.1.2.2 评价学生的研学过程与方法,包含查阅资料、观察记录、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数据、运用工具等。
6.1.2.3 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包含时间观念、规则秩序意识、法律意识、礼仪规范、环保意识、语言文明、团队协作、责任意识、增强体魄、磨练意志等。
6.1.3 成果评价
6.1.3.1 评价学生的过程性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包含信息记录、体验感悟、反思应用、团队贡献等。
6.1.3.2 评价学生的课后作业、文本成果,包含书写、语言表达的规范程度,知识运用的准确性和问题分析的逻辑性,观点和见解的独特性和创新性, 问题解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等。
6.1.3.3 评价学生的研学成果,包含思想价值、艺术与技术价值、技术技法、独特性、创新性等。
6.2 对中小学校评价
6.2.1 对中小学教师的评价
6.2.1.1 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育人进行评价,包含开展研学实践教育主题活动、保障学生安全、师生互动等。
6.2.1.2 对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活动进行评价,包含活动氛围、资源利用率、培育学生、科研成果等。
6.2.1.3 对中小学教师的协调工作进行评价,包含与同事合作、师生关系、团队精神、沟通协调、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
6.2.2 对线路选择评价
6.2.2.1 对线路学习资源典型性进行评价,包括线路学习资源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学术价值等方面。
6.2.2.2 对线路选择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包括安全防护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
6.2.2.3 对线路内容分配的科学性进行评价,包括学生生理承受的符合程度、内容分配时长等方面。
6.2.2.4 对线路交通工具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价,包括交通工具的舒适、安全等方面。
6.2.3 对组织与实施评价
6.2.3.1 对行前准备情况进行评价,包括研学实践总体规划、教师团队组建、教师培训、研学课程和路线选择、与研学基(营)地和服务机构沟通、制定研学安全细则、研学活动宣传与动员、学生行前课程安排等方面。
6.2.3.2 对开展行中活动进行评价,包括研学课程的协助落实、研学实践生活协助管理等方面。
6.2.3.3 对行后总结活动的评价,包括行后工作的部署、研学作品的制作加工、研学成果的评价交流、研学活动的记录建档、研学实践反思提升等方面。
6.3 对服务机构评价
6.3.1 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评价
6.3.1.1 对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价,包含仪容仪表、身心素质等方面。
6.3.1.2 对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评价,包含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对研学带团的态度、安全意识等方面。
6.3.1.3 对导游的专业知识进行评价,包含通识知识、服务学生的知识、研学带团知识、安全意识知识等方面。
6.3.1.4 对研学导师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价,包含语言表达、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项技能、专业发展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6.3.2 对研学实践教育组织与实施评价
6.3.2.1 对准备行前方案进行评价,按照《第 3 部分:组织实施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对准备工作评价,包括研学线路进行路线勘察、了解研学基(营)地的资源属性、课程资源的安全性、课程实施的时间长度、课程实施的物质生活条件、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的最佳线路等。
——对成立项目组评价,包括提供足够的专职人员负责学生的日常、安全与医疗及专职人员培训、物资准备等。
——对服务合作等方面的评价,包括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交通服务及日常对接、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等方面的评价。
6.3.2.2 对服务机构开展行中活动进行评价, 主要包括:
——对日常管理服务的评价,包括协助学生进行日常事务管理,保持与校方和研学基(营)地的有效沟通,提前预约需参观实践的景点或场馆,熟悉线路课程,召开每日例会,总结和安排相应工作等方面;
——对住宿服务的评价,包括提前落实房间情况,通知住宿信息,住宿安全管理等方面;
——对餐饮服务的评价,包括提前落实就餐的准备工作,确保餐饮服务及卫生等方面;
——对交通服务的评价,包括落实好旅游大巴车辆,确保交通服务到位,全程进行安全巡查工作,介绍乘车常识(含机场、火车站乘车常识)与各种禁止性规定等方面。
——对安全保障服务的评价,包括提醒学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遵守研学基(营)地各项规章制度,对突发性事件及时处理等方面。
6.4 对研学基(营)地评价
6.4.1 对研学基(营)地条件评价
6.4.1.1 对研学基(营)地研学导师进行评价,应包括基本条件、意识态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6.4.1.2 对研学基(营)地的教育与体验进行评价,应包括课程结构、活动项目、教育设施等方面的评价。
6.4.1.3 对研学基(营)地的设施与服务进行评价,应包括交通设施与服务、住宿设施与服务、餐饮设施与服务、其他设施与服务等方面的评价。
6.4.1.4 对研学基(营)地的综合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应包括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质量评定体系建设管理评定与复核等方面的评价。
6.4.1.5 对研学基(营)地条件评价应按照《第1部分:研学基(营)地建设》、《第2部分:课程
设置》、《第3部分:组织实施》要求。
6.4.2 对研学基(营)地实施评价
6.4.2.1 对行前方案进行评价,应包括方案备案、方案确认、材料准备、服务安排等方面的评价。
6.4.2.2 对开展行中活动进行评价,应包括接洽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交通服务、研学服务、安全工作等方面的评价。
6.4.2.3 对行后进行总结、评价。
6.4.2.4 对研学基(营)地组织实施评价应按照《第3部分:组织实施》要求。
7 评价方法
7.1 对学生评价
7.1.1 采用测验法、调查法等了解学生的知识理解情况,如抢答、竞赛等形式。
7.1.2 采用访谈法、调查法等了解学生的态度意识,如座谈、演讲、问卷调查、作品展示等形式。
7.1.3 采用表现性评价、测量法等了解学生的能力,以鼓励为主的描述性语言对学生进行客观评价。
7.1.4 采用小组互评价或个体评价,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性。
7.1.5 评价主体包括中小学教师、服务机构、研学基(营)地、研学导师。
7.2 对中小学校评价
7.2.1 评价方法包括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量化评价以分数呈现评价结果,质性评价以等级、评语呈现评价结果。
7.2.2 评价数据收集可以调查问卷、意见箱、网站调查、 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
7.2.3 评价主体包括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服务机构、研学基(营)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7.2.4 评价内容和方法如下:
——中小学教师主要对学校选择的研学课程、研学线路、组织实施进行量化评价、质性评价,一般通过调查问卷、意见箱的方式收集数据。
——学生主要对中小学教师的组织实施进行量化评价、质性评价,可通过调查问卷、意见箱的方式收集数据。
——家长主要对中小学的组织实施进行量化评价,可通过调查问卷、 电话调查的方式收集数据。
——服务机构主要对中小学的组织实施进行量化评价,可通过网站调查的方式收集数据。
——研学基(营)地主要对中小学的组织实施进行量化评价,可通过网站调查的方式收集数据。
7.3 对服务机构评价
7.3.1 评价方法包括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量化评价以分数呈现评价结果,质性评价通常以等级、评语呈现评价结果。
7.3.2 评价数据收集可以调查问卷、意见箱、网络调查、 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
7.3.3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中小学校、研学基(营)地、家长等。
7.3.4 各方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如下:
——学生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及研学导师进行评价,可通过参与、调查问卷、意见箱和电话调查 等方式。
——中小学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活动方案进行评价,可通过调查问卷、意见箱和网络调查等方式。
——研学基(营)地对服务机构提供的研学服务方案及沟通协商进行评价,可通过调查问卷、意见 箱和网络调查等方式。
——服务机构可选择适合自己的评定方式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进行自我评价。
7.4 对研学基(营)地评价
7.4.1 评价方法包括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量化评价以分数呈现评价结果,质性评价通常以等级、评语呈现评价结果。
7.4.2 评价数据收集可以调查问卷、意见箱、网络调查、 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
7.4.3 评价主体包括行业主管部门、中小学校、服务机构等。评价内容和方式如下:
——中小学对研学基(营)地的课程形式、内容及实施进行评价,可通过调查问卷、意见箱和网络 调查等方式。
——服务机构对研学基(营)地提供的研学服务、综合管理及沟通协商进行评价,可通过调查问卷、 意见箱和网络调查等方式。
——研学基(营)地可选择适合自己的评定方式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进行自我评价。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对研学基(营)地规范组织、课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效果等进行量化评 价和质性评价,可通过问询、抽查、回访、意见箱、网络调查等方式收集数据。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学组织开展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