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工业密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总体要求与原则、固体废物配伍过程的污染控制含量、锅炉/工业窑炉处理固体废物过程的监测方法。具体规定内容如下:(1)明确锅炉/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所需符合的合规性、相容性、稳定性总体原则,及在运行过程中所需满足的安全运行、契合行业规定、污染物控制达标等总体要求;(2)明确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所含水分、热值、有害元素、低熔点物料含量,对所处理固体废物的配伍物料控制进行规定;(3)基于当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工业化处理方式等,对固体废物配伍方案和步骤进行规定;(4)基于固体废物的贮存场地、输送与转运方式、预处理手段,对固体废物配伍过程的污染控制进行规定;(5)对锅炉/工业密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测要求进行说明。本标准的执行可有效实现多源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为我国协同处置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锅炉与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配伍过程的总体原则与要求、配伍物料控制、配伍方案确定、配伍过程污染控制、监测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锅炉(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炼铁高炉、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理固体废物的配伍。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