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基本要求
1.1主体要求
1.1.1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据适用标准及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1.1.2企业宜采用GS1国际统一追溯标准,建立质量追溯系统,记录从种植、加工到贮藏运输等生产全过程的关键信息。
1.1.3企业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质量和品牌意识,制定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计划。
1.2品种要求
1.2.1“江西绿色生态”瑞昌山药栽培品种应为“瑞山药”等经专业部门认定的品种(Dioscorea polystachya),种源来自于瑞昌市行政区域范围。
1.2.2山药留种应选长棒形,上下粗度均匀、底部呈锥形、表皮光滑、须根较多,无病虫危害和损伤斑痕,芽眼不萎缩且具有隐芽的块茎。
1.3种植要求
1.3.1产地环境总体应符合NY/T 391要求,栽培土壤宜选择砂壤土。
1.3.2山药栽培过程应符合GB/T 20014.5(GAP)的要求。禁止使用含缩二脲的复合肥。
1.3.3“江西绿色生态”瑞昌山药产品种植区域和其他区域间应设置有效的缓冲带或隔离带。
2.评价要求
“江西绿色生态”山药产品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是指DB36/T 1138的第5章中规定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和质量引领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
本文件中,“江西绿色生态”瑞昌山药产品的安全要求相当于绿色食品指标水平;“质量引领”属性设定蛋白质、可溶性糖、钙、铁、锌、尿囊素、薯蓣皂苷等定量指标,填补了山药的指标空白,体现了瑞昌山药产品特色。其中,尿囊素和薯蓣皂苷作为推荐检测指标,在附录中添加检测方法供检测机构参考使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瑞昌山药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认证的基本要求、评价要求、品牌互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瑞昌山药(以鲜食为主)申请“江西绿色生态”评价或认证活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