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基体材料
改性沸石应为天然沸石(SiO2≥70%),经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CTAB)疏水改性,粒径1μm~10μm,孔径2nm~5nm。
4.1.2 防晒剂
二氧化钛(纳米级,粒径30nm~100nm,金红石型)或氧化锌(粒径50nm~200nm),纯度≥99%。
4.1.3 活性成分
舒缓成分(如红没药醇、马齿苋提取物)添加量≤5%。
4.2 制备工艺
4.2.1 沸石改性
采用2%~5%(w/w)CTAB溶液处理沸石,60℃搅拌2h,干燥后过筛。
4.2.2 防晒剂负载
沸石与防晒剂(TiO2/ZnO)按1:3~1:5质量比球磨混合4h~6h。
4.2.3 配方乳化
水相与油相(含改性沸石-防晒剂复合体)在70℃~80℃均质乳化,冷却后加入活性成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沸石防晒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改性沸石为载体,复配物理防晒剂(二氧化钛、氧化锌)及护肤成分制备的防晒化妆品,主要用于皮肤紫外线防护、油脂吸附及舒缓修护功能。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