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纳米纤维素 nanocellulose materials
通过化学、物理、生物或者相结合的方法得到的、三维结构中至少有一维尺度在0.1 nm~100 nm范围内的纤维素材料。
注:它代表了纤维素的一种物理形式,其化学结构是经适度化学修饰或未修饰的D-吡喃式葡萄糖在1,4位以β-糖苷键组成的长链分子。
3.2
纳米纤维素晶体 cellulose nanocrystals; cellulose nanowhiskers
直径范围为0.1 nm~100 nm,长径比不大于50的短棒状纳米材料。
3.3
纳米纤维素纤维 cellulose nanofibers
直径范围为0.1 nm~100 nm,长径比大于50的线状纳米材料。
3.4
纳米纤维素片 cellulose nanoflakes
厚度范围为0.1 nm~100 nm的片状纳米材料。
4 产品分类
纳米纤维素按照尺寸分为纳米纤维素晶体、纳米纤维素纤维及纳米纤维素片。
纳米纤维素按呈现的外观状态分为干粉态和液浆态。
5 要求
5.1 外观
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干粉态纳米纤维素应为无聚结、白色或淡灰色等,色泽均匀;
b)液浆态纳米纤维素应为有一定流动性、乳白色或淡灰色等的水分散液或膏状物。
5.2 理化指标
纳米纤维素主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纳米纤维素主要理化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尺寸(直径、长度、厚度) 至少有一维为纳米尺度
2 结晶度/% 纳米纤维素晶体 ≥70
纳米纤维素纤维、纳米纤维素片 ≥60
3 固含量a/% 液浆态 ≥0.1
干粉态 ≥90b
4 聚合度 ≥100
5 初始分解温度(5%热失重)/℃ ≥240
6 纤维素含量/% ≥85
7 pH值 5.5~8.0
8 Zeta电位绝对值(0.1%溶液)/mV ≥15
注:以上指标为推荐指标,具体由双方协议拟定。
a固含量指液浆态纳米纤维素中去除水分后的纳米纤维素质量占比,液浆态纳米纤维素的固含量测试是在规定条件下烘干,然后计算固体量占烘干前水分散液质量的百分数。
b即干粉含水量≤10%。含水量指干粉态纳米纤维素中所含有的水分质量占比,干粉态纳米纤维素的含水量参照GB/T 9107—2023中6.5的方法进行测试。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纳米纤维素的要求和检测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然植物资源(棉、木等)为原料制作的纳米纤维素材料的质量检验和验收。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