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上海上源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中元国际(上海)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供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金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荆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余姚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海盐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临川润泉供水有限公司萍乡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四川省德阳市自来水公司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分公司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昌辉殷荣强顾赵福罗定元方玉妹程宏伟赵 俊刘西宝王家良王 竹张海宇李晓峰陈 军丁 强魏忠庆彭冬水郑海军陈宇敏马卫明石明望阮华建管 正王俊庚宋凌剑陈利泉高 庭富建国金学凌胡 伟吴朝晖汤 健孙雪峰周 鸿许 晨许国庆沈罗婧何永波王小鹏何军军朱寅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