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总则:规定了团体标准制定应遵循确性、严谨性、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规范性的原则。
(2)构成要素:包括封面、目次、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正文、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可分为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必备要素和可选要素。
(3)要素的编写规则:对各构成要素的编写、条款的表述形式进行了规定。
(4)层次的编写规则:对章、条、段、列项的编写规则进行了要求。
(7)条文的编写规则:对汉字,标点符号,各位置文字的字体和字号,条文的注、脚注、示例,图,表,数和数值,数学公式,尺寸和公差等的编写要求进行了规定。
(8)标准规划和布局:根据分别标准涉及的对象、要求程度对标准的类型进行了划分;根据内容可规划为单独、部分或系列标准,并给出了什么情况下使用附录。
(9)给出了联盟团体标准的样式示例。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关村新兴科技服务业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结构、标准起草编写规则、标准规划布局及编排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中关村新兴科技服务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的编写、审查和标准化管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