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6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6.1.1 两板式压铸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6.1.2 两板式压铸机应有手动、半自动、自动工作模式。
6.1.3 运动部件的动作应正确、平稳、可靠。当液压系统压力为额定值的25%时,不应发生爬行、卡死和明显的冲击现象(调模动作除外)。
6.1.4 液压系统和液压元件应符合GB/T 3766和GB/T 7935的有关规定。
6.1.5 电气系统应符合GB 5226.1-2019的有关规定。
6.1.6 气动系统应符合GB/T 7932的有关规定。
6.1.7 两板式压铸机上应有铭牌和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指示操作、润滑、安全等标牌。铭牌和标牌的内容、标志应正确,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两板式压铸机上允许镶、铸出清晰的厂名和商标。
6.1.8 两板式压铸机应有可靠的集中润滑系统,并应有检测功能和声光报警提示。
6.1.9 两板式压铸机压射缸应有工艺参数测试用传感器接口。
6.1.10 液压系统在连续工作时工作液温度不应超过55℃,当超过上述温度时应自动报警。
6.1.11 工作液介质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两板式压铸机液压系统清洁度应符合GB/T 31562的规定,清洁度代码为22/19。
6.1.12 各操纵机构调节阀杆装配后应灵活可靠、定位正确。
6.1.13 对有承压通道的铸造零件,应经过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5倍,保压时间为3 min,不应有渗漏及零件损坏等不正常现象。
6.1.14 两板式压铸机随机供应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裝箱单,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 9969的规定。
6.1.15 两板式压铸机的能效等级应符合GB/T 39962-2021表6中规定的1级能效要求。
6.1.16 两板式压铸机模板材料的机械性能不应低于球墨铸铁QT500-7的机械性能。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两板式冷室压铸机(以下简称“两板式压铸机”)的结构参数、精度及技术要求,描述了其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规定了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两板式冷室压铸机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及使用等过程。本文件不适用于其它型式的压铸机。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