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界定核心术语与定义,明确了信用评价活动的边界,界定了数据资产的分类与获取路径,并确立了“三级九等”(AAA至C级)的信用等级架构体系。
构建评价指标与模型:确立了客观独立、数据可溯等评价原则。针对“医药工业企业”与“核心企业供应商”两类主体,分别制定了涵盖主体合规、质量与EHS表现、研发创新及产能保供等维度的专属指标体系。
确立评级映射与奖惩规则:制定了详细的得分与三级九等等级映射标准;同时设立了严格的一票否决与强制降级规则(如重大失信、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虚假材料等直接判定为C级),并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与监督申诉程序。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流程架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数据获取要求、评分方法、评级映射规则、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应用以及监督与申诉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两类主体的信用评价活动:一是医药工业企业(含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药辅料及包装材料生产企业);二是医药产业链核心(链主)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含原料药、中间体、辅料、包材、设备及关键服务供应商)。
本文件供医药行业协会、评价机构、招标采购方、金融机构、监管参考方及参评企业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