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给出了空中智慧旅游交通系统设计的总则,规定了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轨道梁桥、道岔、车站、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与排水、供电、运行控制系统、通信及其他系统、综合调度与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与救拔、环境保护的设计以及施工、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高架为主的专用路权,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高峰小时断面客运量不超过3000人次的空中智慧旅游交通系统新建工程设计,既有工程改扩建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的空中智慧旅游交通系统是一种可布设在交通枢纽到景区、景区到景区、景区内部的兼顾交通集散、乘车体验和游览观光的旅游交通系统。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空中智慧旅游交通系统设计的总则,规定了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轨道梁桥、道岔、车站、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与排水、供电、运行控制系统、通信及其他系统、综合调度与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与救拔、环境保护的设计以及施工、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高架为主的专用路权,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高峰小时断面客运量不超过3000人次的空中智慧旅游交通系统新建工程设计,既有工程改扩建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规定的空中智慧旅游交通系统是一种可布设在交通枢纽到景区、景区到景区、景区内部的兼顾交通集散、乘车体验和游览观光的旅游交通系统。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