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微型智能彩超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标准》一共由为六个部分组成,是对彩超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的第三方评价。职业技能等级划分为:微型智能彩超诊断技术员、微型智能彩超诊断技术师、微型智能彩超诊断分析师。职业能力要求分为三个部分:微型智能彩超诊断技术员(初级);微型智能彩超诊断技术师(中级);微型智能彩超诊断分析师(高级)。职业技能测评申报条件要求有一定的病理学及解剖学基础知识,对微型智能彩超的成像原理有认知,并且通过四个方面的知识学习考核。测评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高级分析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扫查技巧与诊断分析水平,通过微型智能彩色超声扫查规范性测评系统和超声诊断准确性测评系统鉴定。理论知识:
《超声解剖及扫查技巧图解》、《超声疾病诊断及扫查技巧图解》、《超声设备使用入门》、《实用超声规范化检查与操作》。 操作技巧:《超声视频案例分析一》、《超声视频案例分析二》。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智能彩超从业者职业技能等级对应的工作领域、工作任务及职业技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微型智能彩超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评价,相关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培训与考核可参照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