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8.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白色、松散、固体、粉末 目测法
微观形貌 均一核-壳结构纳米颗粒 场发射扫描电镜和投射电镜测试
8.2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项目 指 标
PEG包覆型E2 壳聚糖包覆型E3
平均粒径/ (nm) D50 ≤ 60
D90 ≤ 80
松散密度/ (g/cm3) 3.6±0.5 3.0±0.5
包覆厚度/ (nm) 5-10 5-10
水溶时间(0.01g/L)/ (s) 4-10 4-10
光谱性能 激发波长范围/ (λex/nm) 200-450
发射峰值波长范围/ (λem/nm) 400-800 400-800
净含量/ (kg/包) 标识的净重量±0.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包覆稀土磷酸盐荧光纳米材料的术语与定义、分类、原料要求、生产要求、工艺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包覆稀土磷酸盐荧光纳米材料。
本文件规定的产品适用于生物和医学领域作为荧光标记、光热治疗、药物载体、免疫分析、生物芯片、食品及环境中病菌及微生物的检测、光生物成像等用途。
是否包含专利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