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由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提出,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归口,是国内首个针对湖区(含天然湖泊、人工水库及沿岸区域)系统性开展“无废”建设与评价的团体标准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旨在以湖区为单元,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循环利用和末端无害化等综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并对船舶、临水餐饮等污水实行“上岸收集、集中处理”,实现废物与污水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低碳化。适用于具有明确管理边界和运营主体的湖区开展达标评价。
2、核心建设要求
标准从六大维度提出建设要求:
1. 建设与规划——健全组织、制定计划、完善制度与台账;
2. 水污染防控——保障水质达标、污水全上岸、湖面清洁、岸线整治;
3. 固体废物系统管理——建立垃圾上岸体系、源头减量(如限塑、光盘行动)、分类贮存及资源化处置(含养殖废弃物);
4. 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交通、绿色建筑;
5. 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设置宣传设施、开展员工培训和游客互动;
6. 创新与持续发展——鼓励智慧监管、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模式。
3、评价方法与等级
采用文件审核、现场核查、定量核算相结合,依据附录A的指标表逐项评分。基础指标满分90分,附加指标10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得分划定三个等级:
- 三星级(≥90分)、二星级(80~89分)、一星级(70~79分),低于70分或不符合基本条件不予认定。
称号有效期为3年,期间实施随机抽查,期满可申请复评。
4、特色亮点
- 将“污水上岸”纳入无废湖区刚性要求;
- 明确社会船舶备案管理责任;
- 设置附加创新分,激励智慧化、数字化和示范性成果;
- 定量指标核算方法规范可操作,便于第三方评价和长效监管。
该标准为湖区管理者提供了清晰的建设路径和评价标尺,也为全国同类湖区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杭州样板”。
适用范围
对具有明确管理边界和运营主体的湖区(包括天然湖泊、人工水库及其沿岸区域)开展无废湖区的达标评价工作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