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再制造压路机的工作质量不应超出再制造商公示值的±3%。
振动频率不应超出再制造商公示值的±5%,名义振幅不应超出再制造商公示值的的±10%。
再制造压路机的减振性能应不低于JG/T 5076.2“许可级”的规定。
再制造压路机的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定位可靠,其操作力应符合GB/T 8595的规定。
再制造压路机以各档速度行驶时,各部件应运转正常,不应有异响。再制造压路机各档速度不应超出再制造商公示值的±5%。
再制造压路机在低速前进时应能爬越20%的坡度坡道。
再制造压路机的最小转弯直径应符合GB/T 8511的规定。
再制造压路机液压系统中的液压油应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油温不应超过90℃,液压油的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不应超过GB/T 14039中规定的 -/19/16;有柱塞泵的液压油的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不应超过GB/T 14039中规定的-/18/15。
再制造压路机不应有油和水的渗漏现象。
再制造压路机电气系统线路应连接良好、可靠,各仪表、开关、按钮布置应合理,便于操作、观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垂直振动压路机(以下简称再制造压路机)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