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基本要求
对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基本要求。
2.委托生产准入管理
对委托双方的准入进行管理的要求.
3.合同管理
对委托双方的委托合同的管理要求。
4.生产过程监督
对受托方生产过程监督的管理要求。
5.质量控制
委托双方质量管理控制的要求
6.标识与追溯管理
委托双方对产品的标识和追溯的要求
7.召回与应急管理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召回与应急管理的要求。
8.评价与改进
委托双方对委托生产的年度进行评价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委托生产管理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委托生产准入管理、合同管理、生产过程监督、质量控制、标识与追溯管理、召回与应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为注册地(包括委托方和(或)受托方)的食品委托生产管理,其他区域可经授权后使用。
本文件中的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家、特殊食品(仅包括法规准许委托生产的特殊食品)等,不包括餐饮服务。
本文件不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委托生产仅用于出口的食品以及境外企业委托境内食品生产者生产食品的。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