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基本规定
1 高分子益胶泥适用于建筑工程防水及饰面砖的粘贴。
2 高分子益胶泥可用于建筑物的内外墙面、地下室、厕浴间的防水。
3 高分子益胶泥可用于地下工程、水池等构筑物的迎水面和背水面防水。
4 高分子益胶泥的品种型号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等的要求确定。不同品种型号的高分子益胶泥不 应混合使用。
5 高分子益胶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和工程要求及产品说明书等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按施 工方案进行施工。
6 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职人员检验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施工检查记录。
7 外墙饰面层下各构造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8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和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共同对进场高分子益胶泥进行抽检复验,检验合格 后方能施工。
适用范围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建设领域的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规范高分子益胶泥在建筑工程 中的应用,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高分子益胶泥应用的设计、施工与质量验收。
高分子益胶泥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深圳 市地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