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项 目 指 标
总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 % ≥ 12.0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22.0
水分的质量分数, % ≤ 6.0
粒度(1.00mm-4.75mm), % ≥ 90
酸碱度(pH) 3.0-4.0
项 目 指 标
汞(Hg)(以元素计),mg/kg ≤ 5.0
砷(As)(以元素计),mg/kg ≤ 10.0
镉(Cd)(以元素计),mg/kg ≤ 10.0
铅(Pb)(以元素计),mg/kg ≤ 50.0
铬(Cr)(以元素计),mg/kg ≤ 50.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调理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生产谷氨酸钠产品所产生的谷氨酸钠尾液经喷浆造粒而制得的土壤调理剂,主要用于碱性土壤的调理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