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加工要求
原料要求
4.1.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外观 果形整齐一致、无损伤
色泽 黄色
平均果重 ≥150 g
滋味和气味 果肉饱满、沙甜可口、出汁率适宜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和GB 8950的规定。
加工工艺要求
黄柿子鲜果清洗后,压榨加工。
黄柿子冻果清洗解冻后,压榨加工。
将压榨的汁液打浆过滤,经杀菌后,在洁净或无菌环境下灌装,不使用任何添加剂和防腐剂。
5 质量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具有与黄柿子汁相符的色泽
滋味和气味 具有黄柿子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可有少量沉淀物
理化指标
应符合GB/T 31121和表3的要求。
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总酸(以乙酸计)/(g/kg) 3.5~6.5
可溶性固形物/% ≥4.5
维生素C/(mg/100 g) ≥20
食品安全要求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本产品不准许添加任何防腐剂和添加剂,其他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净含量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6 检验方法
感官要求
按GB/T 31121规定的方法执行。
总酸
按GB 12456规定的方法执行。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执行。
维生素C
按GB 5009.86规定的方法执行。
净含量
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
7 检验规则
组批
以同一品种规格、同一加工工艺与生产线、同一日期或班次、同一标识,品质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次。
抽样
从同批次产品的不同区域,随机抽取,每批次至少抽12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对该批产品的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净含量、食品安全指标、包装、标签进行检验。按照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检验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中的全部项目。
一般情况下,每年应进行2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时;
b)原料、工艺、生产装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3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检验结果中有不超过2项(含2项)不符合要求时,可对同批产品重新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1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当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出口产品按合同执行。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黄柿子汁的加工要求、质量要求、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和标识、贮存、运输、记录和文件管理,描述了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产品黄柿子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