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6.1 评定要素
6.1.1 班组自评应按附录B抽取全部17项要素。
6.1.2 企业自主评定时可根据被测评班组资料的实际样本数按照6.2抽样原则实施抽样评定。
6.1.3 申请参加一、二级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评定的班组进行现场测评时,由班组长按照本文件4.5的外部评定规则进行展示和判定。
6.2 抽样原则
当采用抽样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抽样时应覆盖与班组安全管理有关的各种文件,包括:班组花名册、班组制度及操作规程、班组设备台账等静态台账和班组教育培训记录、设备点检记录等动态台账。
b)当记录、台账、档案等每类文件实际数量小于等于10个时,应全部抽取;当每类实际数量大于10个时,抽取数量应不小于其总数的20%,且不能小于10个。
c)当班组人数小于等于10人时,应抽取全部动、静态台账和成果台账;当班组人数大于10人时,抽取数量应不少于班组人数的20%,且不能小于10人,并应涵盖班组长、安全员、安全监督员(群众)、一般员工等各类人员。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评定的一般要求、评定程序、评定内容和评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的创建和评定。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