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牛粪发酵基质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单位:毫克每千克
项 目 指 标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150
粪发酵基质直接施用
作为基肥施用,方法如下:
撒施:耕地前均匀撒施地面,结合耕地翻入土中,肥土相容,此法适用于大田、保护地、果园等。
条施(沟施):结合犁地开沟,将肥料集中施于作物播种行内,适于大田、蔬菜、中草药等作物。
穴施:在作物播种或种植穴内施肥,适用于大田、蔬菜、中草药等作物。
环状施肥(轮状施肥):以作物主茎为圆心,延株冠垂直投影边缘外侧开沟,将肥料施于沟中并覆土,适用于多年生果树施肥。
注意事项: 在饮水水源保护区不能施用。在农业区施用时避开雨季,施入裸露农田后应在24小时内覆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在较小的场地内存栏规模100头以上的奶牛场牛粪经过厌氧、好氧发酵堆肥方式无害化处理后可安全使用,用于农田资源化利用的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奶牛场牛粪发酵基质农田资源化利用的使用技术和方法。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