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以元阳梯田红米稻谷为原料加工而成的红米,梯田红米是世界文化遗产地---红河哈尼梯田生产的产品,是绿色、生态、有机农特产品,种植在海拔1200--1800米的滇南哀牢山高山梯田之中,这里一年四季云雾缭绕,雨量充沛,梯田利用高山泉水进行灌溉。
4 保护范围
元阳梯田红米为产自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具体为东经102°27′-103°13′、北纬22°49′-23°19′之间,按照本标准生产且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元阳梯田红米。
5 自然环境
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约24.4℃,年降雨量1665.7-1189.1毫米,平均899.5毫米,海拔1200-1800米的梯田上,土壤以水稻土为主。
6 品质要求
6.1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指标要求
表1 感官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米粒半透明、表面有红色花纹、精碾大米表面呈米粒本色
气味 正常
外观 米粒呈椭圆或长椭圆形,颗粒饱满均匀,米粒有米沟
6.2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2指标要求
表2 质量指标要求
项目 1 2 3
容重/(g/L)≥ 780 760 700
整精米粒/%≥ 70.0 67.0 64.0
不完善粒/%≤ 3.0 4.0 6.0
黄米粒/%≤ 1.0
水分/%≤ 13.0
杂质/%≤ 0.25
6.3 食品安全要求
元阳梯田红米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6.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扦样、分样:
按 GB/T 5491 规定的方法执行。
7.2 水分的测定:
按 GB 5009.3 规定执行。
7.3 色泽、气味:
按 GB/T 5492 规定执行。
7.4 杂质、不完善粒:
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7.5 黄粒米:
按 GB/T 5496 规定执行。
7.6 不完善粒:
按 GB/T 5503 规定执行。
7.7 容重:
按 GB/T 18810 规定的方法执行。
7.8 整精米粒:
按 GB/T 18810 规定的方法执行。
7.9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时收购或者采收地产品为一批。
8.2 扦样、分样方法
按照按 GB/T 5491的规定进行。
8.3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照GB/T 5490规定执行。
8.4 检验分类
8.4.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质量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投产时;
(2)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3)国家市场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4.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标志、包装、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8.5 判定规则
产品的定等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表1、表2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初次检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每一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净含量、包装日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2 包装
包装材料符合GB/T 17109相关标准要求,采用包装袋的,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封口应严密。
9.3 运输
应符合《粮食运输管理规则(试行)》的要求
9.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满足干燥、清洁、无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气)、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元阳梯田红米的术语和定位、保护范围、自然环境、品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元阳梯田红米”的对应产品。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