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帮底剥离强度应大于或等于25N/cm。
2. 帮带拔出力应大于或等于50N。
3. 帮底缝合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0N/cm。
4. 鞋面绒面材料湿摩擦沾色等级不应小于2-3级,非绒面材料湿摩擦沾色等级不应小于3级。
5. 异味等级不应大于3级。
6. 拖鞋外底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5mm,最薄处不应小于2.5mm。
7. 外底湿式静摩擦系数应大于或等于0.20(玻璃介面)。
8. 有害物质限量:(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纺织品)小于或等于20mgp;(2)游离和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小于或等于75mgp,非接触皮肤的材料小于或等于300mgp。
9. 卫生指标,真菌菌落总数小于或等于100cfu/g。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客房卫生拖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酒店、宾馆、旅社、足浴、桑拿、温泉等旅居、休闲场所室内和航空、高铁、邮轮等交通工具客舱、车厢内穿用的客房卫生拖鞋(以下简称拖鞋)。
本文件不适用于安全、防护等特殊功能的拖鞋。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