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分为能力要求、监督管理、评价程序、结果维持、标志与报告管理五大板块。
能力要求方面:机构应依法注册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能力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专职检测人员每个岗位至少2人,需提供不少于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联网核验;实验室固定场所面积不小于80㎡,租赁场所剩余租赁期限不少于证书有效期(3年);仪器设备按附录A配置,允许等效替代设备但须经评审组逐项比对确认并填写确认记录表;管理体系满足GB/T 27025相关要求,记录保存不少于6年,分包比例不超过30%。
监督管理方面:确立“协会监督+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评审”分离制度。协会负责制定评价规则、认可备案第三方评价机构、抽查评审报告(每年不低于10%)、公示发证及异议处理;第三方评价机构经备案后独立实施现场评审,不得转包,每年接受协会专项能力验证,连续两年不合格暂停备案。
评价程序方面:明确申请→初审→现场/远程评审→整改→综合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证的全流程,总周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设置开业不足一年豁免(可不提交典型报告,但需提供至少6个月模拟检测或比对记录);评审组须逐项核对CMA能力项目库,库内项目必须已取得CMA资质;实施授权签字人面试、现场试验考核、社保联网核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设5项一级指标及权重(机构与法律地位20%、人员能力20%、场所与环境15%、设备与溯源25%、管理体系与运行20%),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整改后通过,70分以下为不通过。证书有效期3年。
结果维持方面:获证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能力验证(必选参数:甲醛、苯系物、TVOC),每年不少于1次监督评审。发生名称、地址变更期间原报告有效但需标注;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变更期间暂停出报告。明确“正当理由”正负面示例及“严重失效”判定边界(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缺位超过30日、体系运行记录断档超过60日)。
标志与报告管理方面:统一ICMAI标志,红色,矢量图由协会提供。禁止在CMA报告中使用ICMAI标志。
否决项方面:编造伪造数据、关键设备未校准或超期、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不符合要求、管理体系缺失或未有效运行,一票否决。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在机构、人员、场所与环境、仪器设备与标准物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要求,以及评价的基本规定、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程序、评价内容与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论与等级、证书管理等全过程管理要求。
适用于室内环境卫生、净化、污染防治、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洁净区域、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等相关行业协会,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行业性能力评价与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可自愿申请,评价结果在发布与起草协会区域内互通互认。
本文件所覆盖的相关检测类别属于未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的检验检测项目。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