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指南(T/HCPA 001-2025)规定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统一编码方法,旨在提供标准化框架,支持项目识别、管理、检索和数字化保护。编码格式为“[级别代码]-[行政区代码]-[类别代码]-[序号]-[后缀]”,总长度16字符(不含连字符),确保全国唯一标识,促进信息共享。
关键技术组件
- 级别代码:单字母缩写,表示保护级别,包括G(全国级)、S(省级)、C(市级)和X(县级)。
- 行政区代码:6位数字,基于GB/T 2260-2007标准,标识县级行政区域(如110101为北京市东城区);跨区项目使用主要申报地代码。
- 类别代码:4位固定代码,前两位为序号(01-10),后两位为英文缩写,覆盖十大门类:01FL(民间文学)、02TM(传统音乐)、03TD(传统舞蹈)、04TO(传统戏剧)、05QY(曲艺)、06SA(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07FA(传统美术)、08TC(传统技艺)、09ME(传统医药)和10FC(民俗)。
- 序号:4位数字,从0001递增,按同一级别、地区和类别下的申报顺序分配。
- 后缀:固定为P,表示“代表性项目”(Project),支持未来扩展。
编码原则
- 唯一性:级别、地区、类别和序号组合确保无重复。
- 稳定性:编码分配后不变,除级别升级外。
- 规范性:基于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和非遗十大门类。
- 扩展性:格式允许未来新增门类或级别。
- 管理性:建议机构分配维护,促进有序共享。
生成规则
1. 选取级别代码。
2. 选取行政区代码。
3. 选取类别代码。
4. 分配序号(从0001递增)。
5. 添加后缀P。
升级处理:更换级别代码,序号可选保留;冲突由上级仲裁。适用于数据库主键,支持查询关联。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遗项目的编码格式、编码原则、代码定义以及生成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统一编码,包括民间文学、民俗等十大门类,以及国家级至县级四个保护级别。
本标准不涉及非遗传承人、保护单位或其他相关实体的编码。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