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1 外观
应符合表2要求。
5.2 尺寸及偏差
应符合表3要求。
5.3 单位面积质量及偏差
允许偏差为±6%。
5.4 物理力学性能
应符合表4的规定。
5.5 老化性能
Ⅰ类篷布加速老化500 h后,经向拉伸负荷保持率应不少于70%,Ⅱ类篷布不作要求。特殊要求按照供需双方合同执行。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聚乙烯编织篷布(以下简称篷布)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类别、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拉伸制成扁丝,编织成基布,通过与低密度聚乙烯流延复合成聚乙烯复合编织布,经热合加工制成篷布,主要用于苫盖。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