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适用条件
4.1 适生区域
闽楠的栽培区域分为中心栽培区和一般栽培区,参见表1。
表1 闽楠栽培区域区划
栽培区 区域范围 气候特点
中心
栽培区 福建西北部,江西南部,广东北部,广西东北部,湖南南部等地区 温暖湿润,春季多雨,年均温15℃~19℃,1月均温5℃~11℃,年降雨量为1 500 mm~2 000 mm
一般
栽培区 福建东部、东南部,江西北部,贵州东南部,浙江南部等地区 温暖湿润,春季多雨,年均温17℃~21℃,1月均温5℃~11℃,年降雨量为1 300 mm~1 800 mm
4.2 土壤
在土层厚度80 cm以上、肥沃、疏松、湿润且排水良好,pH值在4.5~6.5之间的壤土。
4.3 坡位和坡度
宜选择山地半阳坡、半阴坡或阳坡,坡度 ≤ 30°。
4.4 海拔
一般在600 m以下。
4.5 林分
次生林和松杉人工林。
5 种子和苗木质量
5.1 种子质量
采用各省区优良母树林、种源、家系、种子园或优株的种子。
5.2 苗木质量
苗木应使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充分木质化、根系完整的2 a生II级以上轻基质容器苗。苗木培育方法参见LY/T 2119-2013 。
表2 闽楠苗木质量分级
苗木种类 苗龄 a Ⅰ 级 Ⅱ 级
苗高cm
≥ 地径cm
≥ 苗高cm
≥ 地径cm
≥
播种苗 2.0-0 80 0.8 60 0.6
6 上层林冠调控
6.1 调控目的
清理枯死木、断梢木等,调控后上层林冠林分郁闭度达0.3~0.4。
6.2 调控时间
在造林的前1年秋季或者当年造林前进行。
6.3 调控方式
6.3.1 带状间伐
对林分过密区域,伐除部分林木,保留植株密度为(5~6)m ×(5~6)m。
6.3.2 开设林窗
控制林窗长轴7 m~8 m,短轴5 m~6 m,林窗面积为35 m2~48 m2。
6.3.3 择伐
对主伐林进行择伐处理,伐除利用价值大和没有培育前途的植株,保留中等的林木225-300株/hm2。
7 整地
7.1 造林地清理
清理造林地上的杂灌、伐兜及采伐剩余物,碾碎后回撒到林地。
7.2 栽植点配置
根据已有林木的分布格局进行栽植点配置,宜配置在林间空地、林木分布稀疏处,也可进行植生组配置。
7.3 整地时间
7.3.1 根据造林地的植被、劳动力情况等确定,宜在造林前一个月以上完成整地、挖穴、施基肥、表土回填等工序。
7.3.2 在有冻害的地区或土壤质地较好的湿润地区,可随整随造。
7.4 整地、打穴、施基肥
7.4.1 整地
块状整地或带状整地。去除石块、杂物等,一般采用块状整地,规格1 m×1 m。时间充足时,也可采用带状整地。
7.4.2 打穴、施基肥
打穴应连成带状或群团状,穴规格长宽深50 cm×50 cm×40 cm。
每穴施枯饼肥0.5 kg,或复合肥0.2 kg~0.3 kg,或钙镁磷肥0.4 kg~0.5 kg,或磷肥0.20 kg~0.25 kg作为基肥,将表土与基肥充分混匀后,回填表土10 cm~15 cm。
8 造林
8.1 培育目标
根据林地特点、立地条件、造林主体意愿等确定培育目标。
8.1.1 大径材培育
胸径26 cm以上。
8.1.2 生态林培育
保留林地上原有大树、有较大生态和经济价值的中、幼树,采用穴植闽楠,形成多树种混交林。
8.2 造林密度
初植密度600 株/hm2~1 200株/hm2左右。
8.3 造林时间
春季萌芽前造林为主,冬季造林为辅。一般在2月~3月,也可在4月~6月用留床苗补植。宜在阴天或多云天气、土壤湿润时栽植。不应在严寒的冬季种植。
8.4 造林方法
单株容器苗穴植。严格掌握先表土、后底土、苗正、根舒等技术措施。
造林时,先填表土,将1株轻基质容器苗直接放入穴内,苗干要竖直,深浅要适当,再仔细填实土壤后培土。栽植深度以容器上表面与地面齐平或略低。培土高度以高于容器苗袋3 cm~5 cm为宜,成“馒头型”,以防积水。
9 抚育
9.1 幼林抚育
闽楠幼林抚育管理措施见附录A。
9.2 中幼龄林抚育
闽楠中幼龄林抚育管理措施见附录B。
9.3 间伐
9.3.1 间伐时间
第1次间伐在15 a~20 a进行;第2次间伐在25 a~30 a进行。
9.3.2 间伐对象
竞争木及生长不良的单株、伴生树种等。
9.3.3 间伐强度
第1次间伐强度为30%~50%;第2次间伐后,闽楠最终保留密度为300 株/hm2~450 株/hm2。
9.4 主伐
40 a~50 a可进行主伐,培育大径材时可延长主伐年龄。
10 主要有害生物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做好病虫害检测,综合防治闽楠病虫害。闽楠主要有害生物防治方法见附录C,其余农药使用按照GB/T 8321执行。
11 检查验收
采用样方或抽样方法调查:造林成活率90%以上为合格;成活率50%~89%为基本合格,需补植;低于49%为不合格,需重造。
12 档案管理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整、真实的生产栽培管理和销售记录档案,包括栽植地位置、面积、种苗来源、种植、抚育、管护等各项作业的用工和物料消耗等,档案长期保存。档案保存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冠下闽楠(Phoebe bournei)造林的适用条件、种子和苗木质量、上层林冠调控、整地、造林、抚育、主要有害生物防治、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闽楠为目标树的林冠下造林。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