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与术语
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零碳供电所的评价活动,以及指导供电所开展零碳创建与提升。
核心术语:明确零碳供电所、碳信用、直接/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等关键概念。
2. 评价原则
要求评价活动遵循 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 四项原则。
3. 评价要求
3.1 基本要求
合规性:需符合法律法规,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污染物达标排放,能耗优于限额标准。
管理要求:
评估零碳发展现状(如基础条件、问题分析);
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专人负责、规划目标、数据管理制度);
制定零碳创建计划(减排策略、抵销路径)。
3.2 技术要求
基础设施:
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优先使用低碳建材,推广光伏一体化、立体绿化。
照明:符合功率密度要求,分级设计,利用自然光。
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采用高效变压器、节能电器。
交通设施:提高新能源车比例,建设充电桩,优化车辆调配。
能源与资源:
提高绿电比例(≥20%)、配置储能系统;
减少高增温潜势气体(如SF6),推广回收材料,节水节纸。
碳排放管理:
定期核算直接/间接排放,编制温室气体报告;
实施减排项目(工艺优化、清洁能源替代)。
碳抵销:通过CCER、碳普惠等权威碳信用抵销剩余排放,实现100%碳中和。
4. 评价流程
阶段划分:准备→实施→评价→持续改善。
评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文件审查、实地调查等方式验证。
等级划分:根据评分结果分为三星至六星(70~100分),五星及以上需实现100%碳中和。
5. 附录与引用
附录A:提供评价指标表(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权重及评分细则)。
附录B:列举碳信用种类(如CCER、CER等)。
引用标准:涵盖GB/T 50378(绿色建筑)、DL/T 2726(温室气体核算)等国内外规范。
核心目标:通过技术与管理措施降低供电所碳排放,结合减排与抵销实现零碳运营,并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零碳供电所评价的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零碳供电所的评价活动,以及指导供电所开展零碳供电所创建与提升。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