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盒装 散装
鹿茸菇(A级) 鹿茸菇(B级) 鹿茸菇(C级) 鹿茸菇(D级)
颜色 茶褐色至淡褐色 茶褐色至淡褐色 茶褐色至淡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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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菇形状 盖边缘内卷,菌褶鲜嫩,菇体柱状、菌盖及菇体无病斑,菇体、菇盖质厚,干爽结实,有弹性与韧性,无开伞菇,气生菌丝。 菌褶鲜嫩,菇体柱状、菌盖及菇体无病斑,菇体、菇盖质厚,干爽结实,有弹性与韧性;盖边缘内卷,可以略有开伞。 菌褶鲜嫩,菇体柱状、菌盖 及菇体无病斑,菇体、菇盖 质厚,干爽结实,有弹性与
韧性。
整盒/袋/箱 /形状 整齐度良好,不得有大菇盖、小菇丛,有层次感,高度不能高于托盒。 整齐度良好,菇体根部不允许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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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性 整盒菇的菇头大小、菇柄长度匀称一致的比例在 80%以上。 整袋菇的菇头大小、菇柄长度匀称一致的比例在 80%以上。
菇盖大小 菇盖直径1.0-3.0cm,80%在 1.5-2.5cm 之间。 菇盖直径1.0-3.0cm,80%在 1.0-2.5cm之间。
菇盖直径 1.0-3.5cm。
菇柄长度 菇体长度≤15cm,80%菇体长度 10-13cm(托盒下端内径长度约 11cm,上端内径长度约 15cm) 菇体长度≥5cm 比例 80%以上。 菇体长度≥5cm 比例在 80%以上。
菇柄粗度 菇柄粗度≤1.5cm,粗度≥1cm 比例在70%以上。 菇柄粗度≤1.5cm,粗度≥ 1cm 比例在70%以上。 ————
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同B/C级标准
切跟位置 切根位置为培养基边缘与菇
根的交接处,切根后根部长度
1.5-2.0cm。 切根位置为培养基边缘与菇根的交接处,切根后根部长度 1.5-2.0cm。 切根位置为培养基边缘与菇根的交接处,切根后根部长度 1.5-2.0cm。 同B/C 级标准
表1 (续)
根部要求 根部允许带有少量培养料,且 根部培养料面积≤20%。 根部允许带有少量培养料,且根部培养料面积≤10%。 根部允许带有少量培养料, 且根部培养料面积≤10%。 同B/C 级标准
残缺菇 允许1处不明显破损。 中间菇帽无明显破损,菌盖断头、破损、畸形菇帽总数量≤3 个。 中间菇帽无明显破损,菌盖
断头、破损、畸形菇帽总数
量≤5 个。 ————
虫蛀霉变 无 无 无 同 B/C 级标准
一般杂质 无明显可见杂质 无明显可见杂质 无明显可见杂质 同 B/C 级标准
有害杂质 无毒药、活虫体、动物毛发和排泄物 无 无 同 B/C 级标准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 90
蛋白质g/100g ≥ 2.5
脂肪 ≤ 0.1
菌杂质 % ≤ 1
膳食纤维 g/100g ≥ 3.0
灰分(以干基计)% ≤ 8%
荧光物质 阴性
4.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件净含量允许负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应通过目测、嗅觉、味觉辨别和卡尺测量。
5.2 尺寸
用卡尺测量。
5.3 水分
按GB 5009.3执行。
5.4 蛋白质
按GB 5009.5执行。
5.5 脂肪
按GB 5009.6执行。
5.6 菌杂质
按GB/T 12533执行。
5.7 膳食纤维
按GB/T 5009.88执行。
5.8 灰分(以干基计)
按GB/T 5009.4执行。
5.9 荧光物质
按NY/T 1257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须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项目。
6.3.2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c)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 本批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以往批次有较大波动时需增加型式检验。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鹿茸菇(又名荷叶离褶伞(Lyophyllum decastes),隶属于伞菌目)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玉米芯(来源于玉米棒脱粒后的棒芯)、米糠、麸皮、木屑、饮用水配制培养基,再经过物理方法灭菌以后,接种鹿茸菇菌种;在一定条件下经培养、搔菌、出菇、包装而成的鹿茸菇(以下简称产品)。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