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201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以胶合板为基材,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为饰面层的复合胶合板(见图 1)。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composite plywood of surface decorated extremely thin
fiberboard with paper impregnated thermosetting resins
T/CNFPIA 3018—2021
2
图 1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结构示意图
1—浸渍胶膜纸层;2—超薄纤维板表层;3—胶合板基材。
3.2
光泽 luster
在规定的入射角下,试样的镜面反射率与同一基准面的镜面反射率之比。用百分数表示,可以省略
百分号,以光泽单位表示。
[来源:GB 8807—1988,3.1]
4 分类
4.1 根据表面状态分
a) 平面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b) 浮雕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4.2 按表面光泽性能分
a) 高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b) 亮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c) 亚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d) 超亚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双饰面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 要求。单饰面产
品的装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 中正面要求,其背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T/CNFPIA 3018—2021
3
表 1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干花、湿花
不允许
不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
板面的 3%
距板边 5mm 内,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5%
污斑
任意1m2内≤3mm2 允许 1 处
任意 1m2板面内 3~30mm2 允许 1 处
任意 1m2内 5~30mm2 允许 3 处
表面划痕 不允许
任 1m2 板面内长度≤100mm 允
许 2 处;影响到装饰层的不允许
任意 1m2内长度≤200mm 允许 4 处;影响到装饰层的
不允许
表面压痕 不允许
任意 1m2板面内 20~50mm2 允许 1 处
透底
不允许
明显的不允许
纸板错位 只允许一边有,宽度不超过 10mm 表面孔隙 表面孔隙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3%
颜色不匹配 明显的不允许
光泽不均 明显的不允许
鼓泡 不允许
任意 1m2内≤10mm2 允许 1 个
鼓包 不允许
每张 3~20mm2允
许有 2 处,不允许
集中在任意 1m2内
每张 3~20mm2允许有 3 处,不
允许集中在任意 1m2内
每张 3~30mm2允许有 3 处,
不允许集中在任意 1m2内
纸张撕裂 不允许 ≤100mm,允许 1 处/张
局部缺纸 不允许 ≤10mm2,允许 1 处/张
崩边 不允许 ≤3mm 龟裂、分层、
边角缺损(公
称尺寸内)
不允许
5.2 规格尺寸及偏差
幅面尺寸,长度2440mm、2800mm,宽度1220mm,特殊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厚度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各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规格尺寸及偏差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
1 厚度偏差 mm ±0.2
2 宽度偏差 mm/m ±1
3 长度偏差 mm/m ±1
T/CNFPIA 3018—2021
4
表 2(续)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
4 垂直度 mm/m ≤1
5 边缘直度 mm/m ≤1
6 平整度 % ≤0.3,不允许有 S 型变形(板材厚度≤6mm 不要求)
5.3 理化性能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理化性能
检验项目 单位 要求 备注
光泽
高光
GU
>90
亮光 >30~90
亚光 >5~30
超亚光 ≤5
含水率 % 4.0~16.0
内胶合强度 MPa ≥0.45
表面胶合强度 MPa ≥0.60
表面耐冷热循环 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
表面硬度 H ≥2H 亮光、亚光不测
表面耐划痕 ≥1.5N 表面无大于 90%的连续划痕 高光、超亚光不测
表面耐磨
磨耗值 mg/100r ≤80
表面
情况
素色 磨 350r 以后应无露底现象
图案纹 磨 100r 后应保留 50%以上花纹
表面耐干热 达到 4 级以上
表面耐污染腐蚀
素色 达到 4 级以上
图案纹 达到 5 级以上
表面耐龟裂 达到 4 级以上
表面耐水蒸气 达到 4 级以上
耐光色牢度 级 蓝色羊毛布 6 级,达到灰度卡 4 级
气味 级 ≤2 级
甲醛释放量 mg/m3 E1≤0.124;E0≤0.050;ENF≤0.025
TVOC mg/(m2·h) ≤0.50
注:表面耐香烟灼烧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按GB/T 34722—2017中6.1规定的方法进行。
T/CNFPIA 3018—2021
5
6.2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按GB/T 34722—2017中6.2规定的方法进行。
6.3 理化性能
6.3.1 试件制备
试件尺寸及数量见表4。
表 4 试件的尺寸及数量
测试项目 试件尺寸/mm 试件数量/件
光泽 100 × 100 3
含水率 100 × 100 3
内胶合强度 50 × 50 6
表面胶合强度 50 × 50 6
表面耐冷热循环 100 × 100 3
表面硬度 100 × 100 1
表面耐划痕 100 × 100 3
表面耐磨 100 × 100 1
表面耐干热 230 × 230 1
表面耐污染腐蚀 100 × 100 2
表面耐龟裂 250 × 250 1
表面耐水蒸气 100 × 100 1
耐光色牢度 随设备而定 1
气味 150×150×板件厚度 板件厚度≤30mm:10;板件厚度>30mm:8
甲醛释放量 按GB/T 39600—2021规定进行
TVOC 按T/CNFPIA 3002—2018规定进行
6.3.2 光泽
按GB 8807—198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3 含水率
按GB/T 17657—2013中4.3规定的方法进行。
6.3.4 内胶合强度
按GB/T 17657—2013中4.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件需进行平衡处理。
6.3.5 表面胶合强度
按GB/T 17657—2013中4.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件需进行平衡处理。
6.3.6 表面耐冷热循环
按GB/T 17657—2013中4.37规定的方法进行。
T/CNFPIA 3018—2021
6
6.3.7 表面硬度
按GB/T 17657—2013中4.57规定的方法进行。
6.3.8 表面耐划痕
按GB/T 17657—2013中4.39规定的方法进行。
6.3.9 表面耐磨
按GB/T 17657—2013中4.44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0 表面耐干热
按GB/T 17657—2013中4.46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1 表面耐污染腐蚀性
按GB/T 17657—2013中4.41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2 表面耐龟裂
按GB/T 17657—2013中4.36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3 表面耐水蒸气
按GB/T 17657—2013中4.35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4 耐光色牢度
按GB/T 17657—2013中4.30规定的方法进行,蓝色羊毛布为6级。
6.3.15 气味
按LY/T 3236—202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6 甲醛释放量
按GB/T 39600—202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7 TVOC
按T/CNFPIA 3002—201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包括:
a) 外观质量检验;
b) 规格尺寸检验;
T/CNFPIA 3018—2021
7
c) 理化性能检验中的含水率、内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
龟裂、表面耐水蒸气和气味。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检验、规格尺寸检验和理化性能检验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不
少于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 抽样方案
按GB/T 34722—2017中7.2规定的方法进行。
7.5 判定规则
7.5.1 理化性能的单项判定
样品的理化性能符合下列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试样的含水率的算数平均值符合表3的要求,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试样的内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的算数平均值符合表3的要求,且合格试件数≥5件时,判定
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试样的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硬度、表面耐磨、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
表面水蒸气及耐光色牢度的每一试件均达到标准要求,该试样的上述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
不合格。
——气味测试结果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按LY/T 3236—202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甲醛释放量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按GB/T 39600—2021规定的方法进行。
——TVOC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按T/CNFPIA 3002—2018规定的方法进行。
——当样品试样所需进行的各项理化性能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
合格。
7.5.2 综合判定
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
判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尺寸规格、等级、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气味等级、生产日期等标识。
T/CNFPIA 3018—2021
8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按不同类型、规格、等级分别包装。每个包装应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执行标准、
商标、规格、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气味等级、张数、防潮以及盖有合格章的标签。
8.3 运输
产品的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在运输时应避免划伤表面和磕碰,且防雨、防潮、防晒和防火。
8.4 贮存
产品的存放基础应平整,码放应整齐、板面不得与地面接触,并按不同类别、规格、等级堆放,每
垛应有相应的标记。贮存地点应防雨、防潮、防晒且远离火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浸渍胶膜纸饰面的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