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安全布局
4.1 化工园区应进行选址安全评估,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缓冲带,将化工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范围内。
4.2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有关部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4.3 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可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4.4 化工园区行政办公、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应相互分离,宜布置在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
4.5 化工园区消防站、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并与涉及爆炸物、急性毒性气体、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6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应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为防范遏制事故提出建设性管控措施。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化工园区安全布局、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应急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应急工作。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