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材料、结构和安全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相关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等。
1)范围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热水炉:
——用于供暖或提供热水,
——使用最高工作压力不超过10kPa的燃气;
——使用GB/T 13611标准规定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或按照制造商的要求确定的燃气;
——额定热负荷大于等于100kW,但不超过1000kW;
——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表压,后文省略);
——最高工作水温不大于95℃;
——安装在室内或室外;
——给排气方式为Q式(强制排气式)和G式(强制给气式);
——采用敞开式循环水路系统结构。
本标准规定的热水炉不适用于提供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引用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术语和定义规定适用于本文件的定义,同时包括GB 4706.1、GB/T 13611、GB/T 14536.1、GB/T 16411、GB/T 17626.1、GB 25034已经界定的定义。
4)分类和型号规定了商用燃气热水炉的分类方式和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5)材料要求包括材料的一般要求、材质和壁厚、焊缝和焊料以及保温材料的要求等。
6)结构要求包括产品的结构设计、工作状态的监测、使用和维护、密封性、给/排气系统、气流监控装置、燃气/空气比例控制装置、风机、排水、冷凝式热水炉的特殊要求、燃烧器、压力测试点等。
7)安全要求包括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要求等。
8)性能要求包括密封性试验、热负荷和热输出、表面温升、点火传火及火焰稳定性、燃气压力的降低、清扫、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燃烧、NOx、防冻装置、冷凝水的形成、燃烧产物的温度、噪声、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安全性、热效率、辅助能耗等。
9)检验规则的具体要求见相关资料性附录,本部分内容仅作为推荐性参考内容。
10)标志和说明包括铭牌、包装的标志、警示牌、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1)包装、运输和贮存规定了相关项目的一般性要求。
12)相关的规范性和资料性附录包括燃气通路的组成(规范性)、NOx的具体试验方法(规范性)、使用交流电源热水炉的电气安全(规范性)、电磁兼容安全(规范性)、冷凝式热水炉低水温试验时效率的修正(规范性)、额定热负荷下点火时间的试验方法(规范性)、控制装置的特定要求(资料性)、检验规则(资料性)。
本标准在材料、结构和安全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条款内容,技术内容(除第六部分特别说明的以外)和编排顺序与EN 15502-1系列标准基本保持一致;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相关附录等部分,技术内容与编排顺序均不同于EN 15502-1系列标准。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燃气热水炉(以下简称热水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材料、结构和安全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热水炉:
——用于供暖或提供热水;
——使用最高工作压力不超过10kPa的燃气;
——使用GB/T 13611标准规定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或按照制造商的要求确定的燃气;
——额定热负荷大于等于100kW,但不超过1000kW;
——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表压,后文省略);
——最高工作水温不大于95℃;
——安装在室内或室外;
——给排气方式为Q式(强制排气式)和G式(强制给气式);
——采用敞开式循环水路系统结构。
本文件不适用于提供饮用水的热水炉。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