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市中医研究所北京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
起草人
木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清泉刘建平。本文件起草人(按姓名拼排序):曹彬曹峻岭陈 薇陈腾飞陈恋杉杜 元方晓磊冯 硕高 林郭玉红郝 丽郝玉芳胡 晶黄 坡姜良铎姜树民孔 立李 博李 俊李风森李桂伟李敬华李天力李兴旺李旭成李珍萱卢海天卢幼然孟 开齐文升秦 思瞿沉尘沈宝藩苏 芮王宪波王雅凡王宇琛王玉光韦重阳吴 洋吴剑坤吴以岭奚肇庆许文兵闫雨蒙杨宇飞叶 勇叶浩然于 琦张会娜张米镎张淑文张晓云张忠德赵春霞赵国桢赵海誉钟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