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2.1 运行速度
机器人的运行速度应可调且满足饲喂功能要求,其最大运行速度应不大于1 m/s。
5.2.2 导航定位性能要求
机器人应具备使用磁条、2D/3D激光导航或其他导航功能,重复定位误差应不大于±0.1 m,且在行进出现偏差时应能自主纠正。
5.2.3 续航能力
机器人在0.2 m/s的行走速度下,机器人的续航时间应不小于 6 h。结合不同畜牧场实际大小应满足至少完成一个喂料批次。机器人因电量低需要自主充电而中断饲喂任务时,充电完成后,应具备从中断点继续执行未完成的饲喂任务的能力。
5.2.4 充电性能要求
机器人应具有自主充电及手动充电功能,饲喂任务完成后或电池电量不足时应能自动返回充电。
5.2.5 避障功能要求
机器人应具备避障功能,在自主行走过程中正面遇到障碍物时应距离障碍物0.5 m停止,发出报警并上传至远程监控系统。对于停止的机器人,障碍物移除后应能在设定时间内恢复行走。
5.2.6 喂料准确性
机器人喂料准确性≥90%。
5.2.7 喂料均匀性
精料≥85%,草料、混合料≥75%。
5.2.8 额定负载
额定负载应符合产品声明的数值(不包含自重)。机器人进行试验后,结构件应无裂纹和永久变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饲喂机器人(以下简称机器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家畜饲喂机器人的设计、制造、检验。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