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一般要求,以及管廊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供电系统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中消防系统及其子系统工程。在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347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 50838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T 51274 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的一般要求,以及管廊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供电系统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综合管廊)中消防系统及其子系统工程。在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