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的实际情况和对不同种类的规范性文件的熟悉与接受程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标准体系宜参考GB/T 15496—2017的C.2给出框架,按照GB/T 13017—2018的4.3明确的属性结构进行组织,如图1所示。
标引序号说明:
1——标准体系构件1,是标准体系存在的基础;
2——标准体系构件2,是标准形式规范性文件存在的基础;当该构件的所有实质性内容均在构件1中反应时,两个构件可以在物理上合并。
3——包括了标准体系构件3和标准体系构件4,其中标准体系构件3是标准体系框架;标准体系构件4是标准明细表。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均涉及到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是另外一种划分方法,因易于理解,故不再单独画出。
注1:金融企业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和基础标准是企业标准体系的依据,不是企业标准体系本身的内容。
注2:技术标准子体系、管理标准体子体系和工作标准子体系仅仅是一个维度的划分方法,给出这种划分法的意图是为了便于说明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管理要求。
图1 企业标准体系框架
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标准体系以及工作标准体系也可按照其他方式组织,例如全部为规章制度形式或全部为技术标准形式,但标准化领域不宜有遗漏,所有标准化的原则均宜得到遵循,且对标准化对象规范的详细程度不宜过于抽象。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持续改进标准体系所需的术语,提供了企业标准体系构建策略指导,提供了企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建议,给出了企业标准体系融合进入企业治理和管理的方法和企业标准体系的构建方法,提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规章制度管理和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参考模板,给出了典型的企业标准体系多维度框架和相应的标准明细表展现形式,并提供了对标准化对象进行分析的示例。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建立和持续改进本机构标准体系时参考。
注:标准体系可能覆盖多个企业构成的集团、整个企业、企业内的某个或某几个部门,也可能仅覆盖某一特定领域。在标准体系未覆盖整个企业时,明确标准体系内部的规范性文件与同一治理框架下但未在本文件体系内的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和协调,是标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重要影响因素。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