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见表1。
表1 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工艺装置 指标单位 能耗限额等级
1级 2级 3级
丙烷脱氢装置 kgoe/t ≤420 ≤450 ≤480
现有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中的3级要求。
新建或改扩建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中的2级要求。
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应符合表1中的1级要求。
6.1 丙烷脱氢装置综合能耗总量包括各种燃料(使用的燃料油、燃料气等)、动力(电、蒸汽等),以及耗能工质(水、氮气、压缩空气等)。
6.2 计算能耗的丙烷脱氢装置界区包括反应装置、催化剂再生单元、产物分离单元等。
6.3 向外输出的能源,输入和输出在统计计算中量值应保持一致,余热未被利用的蒸汽冷凝液不作为能源输出统计。
6.4 丙烯产量按丙烷脱氢装置产出的符合GB/T 7716要求的合格产品计算。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能耗限额等级、指标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新建、改扩建的以丙烷为原料生产丙烯产品的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和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