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总则:规定了跨座式单轨旅游轨道系统的城区部分、规划设计、线路、车辆最高运行速度等级、设计年限、建设规模、设备容量、正线、行车组织、车辆数、抗震设防、经济性、车辆及机电设备、环保、安全措施等要求;
2)运营组织:主要规定了运营组织模式和运营管理方式、运行、最高速度目标值、系统运能设计、行车组织、配线设置、运营管理的要求;
3)车辆:主要规定了车辆类型和列车编组数、列车、列车设备的设计、坐席比、结构、电气系统设计、设计寿命、速度、车辆连续工作时间、安全、车辆的密封性、车辆使用条件、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安全设施、车辆与相关系统的要求;
4)限界:主要规定了限界的分类、设计计算、制定限界的基本参数、建筑限界及制定原则的要求;
5)线路:主要规定了线路分类、线路选定、线路平面位置和高程、线路敷设、安全防护设施、交叉、线路纵断面设计、车站分布、距离、线路平面、线路纵断面、配线及道岔的要求;
6)车站:规定了车站建筑、高架车站结构、车站其他机电设备的要求;
7)轨道梁桥:规定了区间轨道结构、轨道梁各部位尺寸、轨道梁结构、安装、轨道梁跨径、轨道梁墩位布置、荷载、刚度、结构设计、构造、检修通道的要求;
8)道岔:规定了道岔系统设计、道岔设备的结构形式、道岔转辙、接地、控制、车辆通过速度、道岔设备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道岔类型、道岔设备、道岔设置、道岔安装的要求;
9)通风、空调与采暖:规定了跨座式单轨旅游轨道系统的内部空气环境范围、通风和空调系统的功能、设计和设备配置、材料、地面及高架线路的要求;
10)给水与排水:规定了给排水设计、给水水源、给排水设备、给水系统、排水系统、车辆基地给排水系统的要求;
11)供电:规定了供电系统构成、供规模和设计容量、供电方式、负荷等级、应急电源、无功补偿、设备、接地、防火设计、牵引供电系统、变电所、动力与照明、电缆、电力监控系统、综合接地的要求;
12)运行控制系统:规定了结构及设备配置、设计、维护管理、安全、设计能力、接口、功能、显示方式、车载信号、系统结构、电源、电压、线路、设备用房、控制方式、子系统、电磁兼容与防护的要求;
13)通信及其他系统:规定了通信及其他系统的总体方案及系统容量、控制方式、设备、与相关系统的设置、设备机房建设模式、供电、接地系统设计的要求,并明确了通信系统、乘客信息及服务系统、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的具体要求;
14)综合调度与运营控制中心:规定了功能、设置、平台、显示、设施、功能分区与布置、电缆的选择和管线的敷设、布线、电缆孔洞、设备电源、接地的要求;
15)车辆基地:规定了车辆基地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设计、选址、消防、道路、环境、车辆运用整备设施、车辆检修设施、车辆基地线路的配备、安全防护栏栅、车辆基地的给水和排水设计、电力的要求;
16)防灾与救援:规定了设施、防火设计、控制中心、建筑防火、消防给水、灭火装置、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防灾用电与疏散标志、防灾通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救援保障、疏散通道的要求;
17)环境保护:规定了设计、设施、措施、噪声、振动、空气、水、电磁辐射、日照与景观、节能以及选线、车辆基地的选址、绿化、环保材料、废弃物处理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跨座式单轨旅游轨道系统设计的总则,规定了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车站、轨道梁桥、道岔、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与排水、供电、运行控制系统、通信及其他系统、综合调度与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与救援、环境保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高架为主的专用路权,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60 km/h,高峰小时断面客运量不超过5000人次的跨座式单轨旅游轨道系统新建工程设计,既有工程改扩建可参考本文件执行。本文件规定的跨座式单轨旅游轨道系统是一种可布设在综合交通枢纽到景区、景区到景区、景区内部的旅游轨道系统。
是否包含专利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