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作为企业合规管理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指引,提出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指标体系,从企业合规环境评估、领导作用和资源投入、合规制度与运行机制、合规文化、绩效评估改进五个维度以及党建在企业合规管理中的作用,设计了评价指标;明确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的规则、流程以及报告评级等实施程序。
本文件代替T/CEEAS 002—2022《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与T/CEEAS 002—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变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在评价维度上,将原来的七个维度进行修订更新,提出合规环境评估、领导作用和资源投入、合规制度与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以及绩效评估改进五个新的评价维度,考虑到党建在国有企业或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合规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附加评价指标;
b) 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对评价指标进行了补充;
c) 借鉴《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企业合规计划评价指南》(美国司法部2020版),对评价指标和内容进行了更新;
d) 对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了重新分配,优化了得分计算方法;
e) 对于评级结果的等级划分进行了优化。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流程和评价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第三方评价,企业也可以依据本文件进行自我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
否